在開發商的眼里,是地價太高導致房價太高,土地財政成為高房價的“罪魁禍首”。實際中的地價與房價關系如何呢?
以土地價格與房屋價格實際案例的對比分析可以進行說明:
以2010年12月8日,河南煤化建業房地產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摘得的地塊為例,該地塊位于農業路北、勤工路西,總面積近57000平方米,成交價為110845萬元,容積率3.5,樓面地價為每平方米5564元,是鄭州市區當時的“地王”,該樓盤當前售價每平方米13500元,地價占房價比重為41.2%;2009年1月19日,在同一區域,由河南英地置業有限公司摘得一宗土地樓面地價僅為每平方米1300元,該地塊位于農業路北、文博東路西,總面積近88000平方米,成交價為40053萬元,容積率同樣是3.5,該樓盤當前售價每平方米13000元,地價占房價比重為10%。
通過對比可以發現,這兩宗地在地理位置相近、規劃指標相同,在樓面地價相差4200元的情況下,房屋的售價相差無幾。
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基準地價的調整是為了反映真實市場下的平均地價水平的更新,地價成交價格是在市場條件下的實際價格,基準地價并不決定成交價格的高低,基準地價的調整不會成為房價上漲的主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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